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卓越领导人--李楚离同志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卓越领导人--李楚离同志
姓名:李楚离
生辰:1903年2月28日
民族:汉族
忌日:2000年10月17日
籍贯:河北
地区:华北地区
国家:中国
信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党组织工作的优秀领导干部。曾任中共冀热辽区党委副书记、军区副政委,中共冀东区党委书记、冀东军区政委,中共广西区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广西自治区总工会筹备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部副部长、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组织部原顾问(正部长级)。
  李楚离同志原名李通良,化名李即吾。1903年2月28日(农历二月初二)出生于河北省元氏县一个农民家庭。高小毕业后考入保定育德中学。入校后,很快接受了新文化和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
  1924年10月,李楚离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考入西北国立大学,开始做党的工作。1925年6月考入北京大学学习,并在此期间担任北大平民夜校教员。
  1926年12月,他毅然投笔从戎,参加北伐战争,任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一师一团干事。1927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7年4月调武汉,任党员志愿兵团筹备处干事。同年7月,李楚离随叶挺、贺龙部队到南昌,编入学兵团三营七连,任政治指导员。参加了著名的“八一”南昌起义。9月军队改编,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师政治部宣传干事。10月随部队转战到广东陆丰,会合当地农民,参加东江暴动,任工农革命军红二师辎重队队长兼党代表。
  1928年,海陆丰苏维埃运动失败后回北平,经党组织委派李楚离同志到山东烟台做兵运工作。后任烟台芝罘军官学校政治指导员、特支书记,为烟台地区开辟和发展党的秘密组织打下了基础。
  1931年,李楚离同志任中共河北省委交通科科长。不久由于叛徒的告密,省委遭大破坏时被捕,与薄一波等同志被关押在草岚子“北平军人反省分院”。在狱中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了“监狱委员会”,李楚离同志是负责人之一,总负责与狱方交涉,对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经受了严酷的考验。
  1936年8月,经中共北方局组织营救出狱。奉北方局指示,留在平津从事党抗日统一战线工作,任华北各界救国联合会党团书记。
  “七·七”事变爆发后,中共北方局为了便于发动群众,组织抗日武装部队,决定将该会改组为华北人民武装自卫委员会,他继续担任党团书记。
  1938年,李楚离同志参与组织领导了震惊中外的冀东武装抗日大暴动,打击了日本侵略者,扩大了党的影响。此后,他长期在冀东坚持敌后抗斗争。
  1939年起,李楚离同志先后任冀热察区党委冀东分委书记、十三地委书记兼十三军分区政委,冀热边特委及冀热辽区党委副书记、军区副政委。参加创建了冀东抗日根据地,领导冀东人民与日本侵略者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经艰险,矢志不移,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李楚离同志任中共冀东区党委书记兼冀东军区政委,参加了辽沈、平津等战役。在领导冀东区党政军民争取和平民主,反顽自卫,土地改革及发展生产、扩军等方面,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1949年3月,按照党中央的指示,李楚离同志组织“南下工作团”,任南下工作团团长,带领3400名冀东区干部南下山东、江西、湖南等省,直至到达广西。沿途在建立基层政权、镇压反革命、维护社会秩序、组织恢复生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5O年,李楚离同志任中共广西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广西自治区总工会筹备委员会主任。
  1951年调中央组织部工作,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兼干部处处长、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副部长。他在长期从事党的组织工作中,坚持原则,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注意考察、培养和提拔优秀年青干部。他参与制定于部政策,使干部管理逐步规范化。为党的组织人事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文化大革命”中,李楚离同志遭到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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