陨落的花季-----江西上高李俊纪念馆
| 姓名:李俊 生辰:1985年6月5日 民族:汉 忌日:2004年5月25日 籍贯:上高县 地区:江西省 国家:中国 职业:打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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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5日,正值花季年龄的江西上高县少女李俊离奇死亡在上高县芳都娱乐城221房间内,而此房间是上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指导员章巨浪的专用房。刑警勘察现场,随后做出法医鉴定,县公安局又根据该法医鉴定于7月4日作出“李俊系注射海洛因导致吗啡中毒,导致中毒死亡,排除他杀,属非刑事案件”的结论。
由于法医鉴定漏洞百出,存在大量的疑点,我们认为是错误的,因而多次上访,但是近八个月来,我们走遍了上高县的各个主管部门,要求将事实真相调查清楚,竟然连立案侦查的目的都没有达到!
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无声的陨落,我们做父母的连亲生女儿的死因也无法知道,更不要提为她讨还公道了!我们真的很愤怒!很悲伤!很无奈!我们不相信我们的国家就找不到一个可以告诉我们真相的地方!让冤死的灵魂可以瞑目!!
网络的力量是无穷的,网友的正义是伟大的!无论多苦多难,我们一定要给女儿找回公道!!
我们的联系电话:0795-250024113133786228
李俊纪念馆的二级域名:http://lijun2004.netor.com
李俊纪念馆在网同的馆号是45022号馆
请求报告
关于我女儿李俊﹙死时十九岁﹚于2004年5月25日晚六点半左右得知被害,我赶到上高县芳都娱乐城221房间﹙该房是身为国家公安干警章巨浪的专用房﹚,是嫌疑人章巨浪打电话约我女到的芳都娱乐城,是嫌疑人章巨浪开的房门,而事发后又是嫌疑人章巨浪本人向当地派出所报的案.又以假成真的恶劣手段来掩盖事实真相,掩盖他犯罪本质事实,事到一年多,至今上高县公安局仍不立刑案,使本案更加扑朔迷离,过程蹊跷﹑疑点重重.本案有十大疑点向您报告如下︰
⒈死亡时间︰5月24日中午章电话约她来,交给房卡,18点30分章目睹她进入221房间,20点30分她中断与外界联系﹙她平时电话较多﹚可能此时已死亡.而章到25日18时才报案,其间有20多小时时间,章应发现而未报案,是否在伪造现场.
⒉现场手机她拿在手中,呈通话状态,﹙死亡时﹚手机中的短信内容及未接的储存电话号码﹙及话单﹚,公安有必要去查清扩大侦破线索,为何应查未查.
⒊指纹︰现场有很多遗物,物上定会留下指纹,如果是他杀,凶手会留指纹公安应提取为何不提.
⒋阴道内分泌物︰处女膜九点处一陈旧性裂痕达基底,用纱条提取阴内分泌物送检,该分泌物是否为被人奸污后留下的精液,是谁人所为应查未查.
⒌章巨浪与她关系暧昧,交往频繁,章赠她手机一部,摩托车一辆,仅四月二人通话超100次,有时凌晨1―2点还通话,日通话量4―5次,因为关系密切,这次章约她来,是否是李俊发现章的违法违纪不可告人秘密后杀人灭口,伪造现场?
吸上毒的人都面黄肌瘦,无精打采,而她满面红光,精力充沛,活蹦乱跳,根本没吸毒(家人和单位的同事都知她不吸毒),也无人发现她遗物中任何与毒品相关的东西,如针管﹑皮管﹑注射器﹑铝纸等.在事发现场25日6点30分通知家属赶到芳都时,我看到出勤勘查刑警与章在另外一房间内谈笑风生,我到221房间时看到我女安祥的死亡.也就是说现场已经破坏,后来看到所谓2004年7月4日上高县公安局《李俊死亡一事情况汇报》,在场的法医胡学斌也没有跟我说221房间内有关于毒品的东西,我想拍一个221房间的情景时,上高公安都不许拍照。
李俊死时左手压于身背后,右手腕处插着注射器,而她的右手为正手,用右手把针注射到右手腕上,就像嘴巴咬鼻子――够不着,这是公安谎言的又一破绽.
⒍她死亡后,﹙5月25日7点左右﹚章的妻子张鲛﹙副县长﹚到现场走了一趟,5月26日从此官方就传出她是中毒死亡的结论,在法医未得出结论前,张鲛就已有了结论,张是先知先觉的天才,还是章张合谋好放出的烟幕在迷惑误导众人?
⒎她脖子上可见一条用细铁丝勒吊过痕迹,双臂上可见有8―10公分规则形象是用手箍,绳捆过的瘀血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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