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枉死的母亲
为枉死的母亲
姓名:刘美伶
别名:秋儿
生辰:1974年9月11
民族:汉
忌日:2005年2月11日
地区:深圳
国家:中国
  一位11个月大的孩子母亲2005年2月11日大年初三的晚上,在深圳侨城东金海燕花园地下车库里,被其前夫用车活活碾轧死,颅骨粉碎成16块并被拖行了36米之多。
  
  姐姐还是喜欢叫她的小名“乖乖”。妹妹从小就很漂亮,性格开朗活泼,喜欢交朋友,喜欢音乐,喜欢唱歌,“她一直梦想做个明星。”
  她把女儿叫“小乖乖”,这个年轻的母亲,来不及给女儿过一岁生日,就离开了她。
  
  “乖乖”去世之前,还给女儿买了好几双练习走路的软底小布鞋,还有一堆缠绕着绒布的发卡,尽管女儿的头发还非常短。5个粉红和嫩绿的KITTY猫绒布发卡,每一个上面都写着英文“LOVE”,发卡的铁皮部分全部被柔软光滑的紫色带碎白花的布料包裹着,即使是幼小的孩子戴上,也不会被发卡划伤头皮。
  还有绿色和红色的橡皮筋发圈,上面有笑脸和“HAPPYDAY”(快乐每一天)。
  
  只是她不能等女儿长大亲手为女儿梳辫子了。
  
  她留下来的,还有女儿刚刚出生的一个月里具体记下的大小便和吃奶的时间以及次数。在那时拍的一张放在钥匙扣里的纪念照片上,她的黑眼圈很清晰。
  
  今年2月14日,她去世后的第三天,女儿第一次学会了走路。她穿着妈妈买的粉红色软底小布鞋,摇晃着独自走过客厅,牵着保姆的手,在每一间屋子都看看,“啊啊”地朝保姆叫,她的妈妈哪里去了呢?没有人告诉她。
  
  在妈妈留下的一张小纸片上,还有这样的句子:“小精灵,感谢你陪我度过美妙的日子。小宝宝出生近一个半月了,每天我和她的日子都几乎是一样的,虽然平凡,但又充满乐趣,她的每一个微笑,小翻白眼,每一次蹬脚,小哭,大哭,小呼吸都那么让人欣喜和幸福……”这是她留给孩子最后的话。
  
  
  地下车库活活碾死前妻并拖行三十六米,怎能是过失?
  
  今年的2月11号(也是年初三)的晚上,我妹妹和其前夫(胡加权)发生争执后,在深圳市金海燕花园地下车库,拍打其车引擎盖阻拦其开车外出,其前夫驾驶武警车在逆行并明知其阻拦的情况下发动汽车急速碾压其头部并拖行36米多。致其重型颅脑损伤,脑干损伤,颅骨粉碎16块惨死,七窍流血惨不忍睹,遗下一11个月大的孩子。我的老母亲至今不知妹妹的死讯。
  我报案在深圳天安派出所,由福田分局分管。事发后一连串的怪事发生了,肇事车辆以送人抢救为由立即脱离了现场,而现场迅即被严重破坏,民警尚未到场,血迹便被冲洗干净。肇事车甚至连车牌都给撤换了。死者上衣神秘失踪。更奇怪的是肇事车上仅提取到死者的一个左手食指指纹(有现场保安证明死者生前曾愤怒的用手拍打车前盖),再没有提取到任何血迹、毛发以及衣物纤维等物证。犯罪嫌疑人在派出所里第二天还可以自由的和外界电话联络,包括和我的家人联络,其亲属可以自由出入派出所。事发的第三天早上犯罪嫌疑人的表哥告诉我们家人,办案民警已经明确告诉他这绝对是个过失;犯罪嫌疑人的手机派出所早已归还其家属。
  我们被害者家属多次去了解具体案发时间和妹妹的具体死亡时间都被拒绝,我本人多次找办案民警索要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拿到尸检报告和有关的物证鉴定报告,可都被公安局拒绝。
  受害人家属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办案民警告诉我,我妹妹的死可能永远是个谜,并说当时保安说车的后视镜是被我妹妹弄歪了,我事后了解保安当场否认,他们说根本没顾上看后视镜也没有跟办案民警反映这个问题。犯罪嫌疑人驾车碾压我妹妹时的车牌是武警车牌wj15_81057(目击的保安可以作证),但此人非武警,我多次找办案民警和公安局长追问车牌和车牌的出处,公安人员极力回避和掩饰车牌问题,并说车牌与此案无关,不想牵扯太多人。
  受害人家属多次去办案单位了解情况,办案民警无故很恼火,后来多次向
已有24次祭奠 祭奠浏览>>

扫描二维码关注【刘美伶】





互联网的时间是永恒,互联网的空间是无限;亲人的不尽思念,友人的深切记忆,永久保存,无限扩容,不因岁月流逝而磨蚀,不因空间转移而损耗……